存在的就是合理的
例如我妈喜欢听京剧,本来我觉得很难接受的,可是听多了也就习惯了,虽然谈不上喜欢,可是至少不排斥。时代不同,音乐适应时代,存在的就是合理的。如果是没有生命力的东西,自然随时间的推移会自然消失。流行音乐受到大多年轻人喜爱也是时代造成的。
“古典音乐”呢是中文的一种翻译,英语是:classical music
古典的也可以流行,而且也必须流行,至少是在一定的范围,一定的阶层,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中流行,或者流行过,如果不流行,再古典的也不会流传,既然流行,当然也可以统称为某个时代的“流行音乐”。
如果讨论的是两类音乐的形式的比较,应该用”严肃音乐“、”通俗音乐“来冠之比较准确。
无论如何去否认,都不能改变古典音乐是某个时代的流行音乐的事实。音乐的发展不是静止和凝固的,正如音乐本身,是时间和声波的运动的和谐统一一样,音乐的发展也是运动的。并非一开始就有一部分音乐家在专门创作古典音乐,一部分在创作流行音乐,然后他们有明确的分工。这是没有的。“流行音乐”和“古典音乐”都是音乐发展的分支。
不过,不可否认,的确有些流行音乐是恶俗的。
你们怎么看呢?
Ps:部分观点来自Internet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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